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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(修订草案)》(2023年9月)

2023-09-14 1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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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(修订草案)》(2023年月9月)原文链接:

http://www.npc.gov.cn/flcaw/flca/ff8081818a22132f018a499710595932/attachment.pdf

· 涉及校园欺凌处罚的法条

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 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 一千元以下罚款: 

(一)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 
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
 (三)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 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; 

(四)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 复的; 

(五)违反监察机关在监察工作中、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 采取的禁止接触证人、鉴定人、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保护措施的; 

(六)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、纠 缠等其他方法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 

 (七)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. 

第五十条 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 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 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.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 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:

 (一)结伙殴打、伤害他人的; 

(二)殴打、伤害残疾人、孕妇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 十周岁以上的人的;

 (三)多次殴打、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、伤害多人的. 第五十一条 猥亵他人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猥亵 智力残疾人、精神病人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.